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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2013年湖州市南浔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温州大学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9日   浏览人数:   分享到:
根据南浔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3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42名,其中初中教师9名,小学教师33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南浔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浙江省生源(指考入大学之前的户籍所在地在浙江省范围内)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或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省外生源(指考入大学之前的户籍所在地不在浙江省范围内)在浙高校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3.南浔区户籍(是指具有南浔区常住户口,以2013年3月2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已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南浔区的教育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3.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4.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按照专业对口原则,根据所学专业选择报考,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按《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所选学科报考;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按取得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任教资格选择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两天,上午9:00-下午4:00。其中4月27日为初中学段报名时间,4月28日为小学学段报名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南浔区人力资源市场(南浔镇适园路758号)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1份):①本人身份证、生源地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②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⑤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⑥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⑦已签约的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1份):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②毕业证书;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④相应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3.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交纳考务费40元。
4.如实填写并上交《南浔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2,报名者可从网上自行下载。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后果自负。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类别(学段学科)。小学语文学科因招聘人数较多,设置为语文1和语文2两个职位类别,报名者请自主选择语文1或语文2填报。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完成后,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数需达到1:3开考,不满相应比例的,不予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数。招聘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可另选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详见南浔教育信息网。
(三)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南浔实验小学(南浔镇适园路219号)。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后,根据各学段各学科招聘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2确定)。
(四)面试
面试形式:备课、上微型课。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还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音乐学科:钢琴即兴弹唱、听音乐即兴舞蹈;体育学科:体育基本技能;美术学科:场景速写或命题作画)。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分别占20%、8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备课、上微型课、专业技能测试分别占20%、60%、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在南浔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笔试、微型课、专业技能测试和备课成绩确定,下同)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于网上公布。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进入考核程序。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在该学段学科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八)选择岗位
同一职位招聘单位两个以上的,通过公开的形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岗位。拟聘用对象自愿放弃或未按规定挑选岗位(视作自动放弃)的,可以递补,每个职位限递补一次;如递补人员放弃,不再递补。公开选岗完成后,若有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递补对象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选择完成后,须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根据区教育局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报到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消聘用资格。
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四、招聘咨询
1.信息查询:考生可登陆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www.zjnxedu.cn)和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xrz.com)查询。
2.电话咨询:南浔区教育局0572-3023575(周一至周五)。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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