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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转发: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信息
文章来源:温州大学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8日   浏览人数:   分享到:

一、学院简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始建于1975年,位于美丽的钱塘江畔、杭州下沙大学城,占地面积518亩,建筑面积33.4万平方米,在校学生8200余人,现有教职员工528人,其中副高以上137人,正高41人,省“151人才”23人,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9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教坛新秀3人;学院教师在高等教育类14种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连续6年保持全国第一。学院下设金融系、投资与保险系、会计系、经营管理系、国际商务系、信息技术系、人文艺术系(社科部、体育军事部)、银领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等9个教学机构;设有明理学院、淑女学院、公民素质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浙江农村合作金融学院、浙商银行培训学院、金融投资学院等12个特设培养机构以及浙江地方金融发展研究中心、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开设金融管理与实务、保险实务、会计、国际贸易实务、计算机信息管理等23个专业;拥有省级以上精品课程33门,其中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建有8个校内国家级实验实训基地,60余个省级校内实验实训基地,20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和100余个校外紧密型产学合作基地。学院独资的杭州资信评估公司和控股的浙江众诚资信评估公司,以及浙江金苑培训中心是学院服务社会的主要窗口。
进入新世纪以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紧紧抓住高职教育大发展、金融产业大繁荣的有利时机,积极创新办学理念与发展思路,人才培养质量和整体办学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当前,学院正进入再创辉煌的历史发展新阶段,作为具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在高职教育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正以崭新的精神面貌、严谨的工作作风,为全面推进学院各项事业改革创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其它要求
工商管理专业教师 3 1.本科及以上;2.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国际贸易教师 1 1.本科及以上;2.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中文专业教师 3 1. 现代汉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专业或方向;2.本科及以上。
英语专业教师 1 1. 英语专业;2.本科及以上;
文秘专业教师 1 1.文秘专业;2.本科及以上;
思政教师 3 1.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哲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律或行政管理专业,2. 本科及以上;
信息中心软件开发人员、计算机专业教师 3 1.计算机专业相关方向;2.本科及以上。
酒店管理教师 1 1.本科及以上;2.有酒店管理(或旅游企业管理)行业经历优先。
图书馆馆员 2 1.不限专业;2.本科及以上。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教师 1 1.本科及以上;2. 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微电子、物联网等专业或方向。
楼宇智能化技术工程专业教师 1 1. 楼宇智能化技术专业;2.专科及以上;
专职辅导员 8 本科及以上,不限专业,中共党员优先
招生办干事 3 本科及以上,不限专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发送报名材料(包含个人简历、家庭情况、相关证件等)到jrzp9095@yeah.net,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姓名”,不注明者,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否则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者即视为取得应聘资格。参加笔试时,以本人身份证为准,通过初审者,通过电话或邮件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高等教育学相关理论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对岗位认知自述和评委提问,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仪态仪容、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一视同仁,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进行。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5716739095
地址:杭州下沙高校园区学源街118号行政楼318(邮编:310018)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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