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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温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抗击疫情先进个人、抗击疫情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yl6809永利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2日   浏览人数:   分享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0年度温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抗击疫情先进个人、抗击疫情先进集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事业,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强,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

    2.带头争创佳绩,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在疫情阻击战、发展主动仗等工作一线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3.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我校的在岗教职工中的正式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团结同志,淡泊名利,党员和群众认同度高。

    2.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务工作业务,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方法,深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现实和理论问题,出色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3.从事党务工作满2年。

    (三)优秀教师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注重教研结合、因材施教,教学经验丰富,育人效果好,深受学生爱戴。

    3.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业绩突出。

    4.评选对象为我校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在岗教职工。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师生为本,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为基层服务。

    2.爱岗敬业、模范履职、潜心服务,业务能力强,有效率、有创新,深受师生认同。

    3.评选对象为我校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在岗教职工。其中:

    辅导员需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三年,且热爱学生工作,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实绩突出,在学生中威信较高。

    班主任需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满两年,且热爱班主任工作,全面了解班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活动状况,具有丰富的班级管理经验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所带班级团结向上,学风优良,班集体和个人均有良好表现,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受到学生信赖和爱戴。

    (五)抗击疫情先进个人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学校党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疫情阻击战、发展主动仗等工作一线冲锋在前、顽强拼搏、无私奉献、担当作为,为学校实现“两手硬、两战赢”作出积极贡献。

    2.评选对象为全校在岗教职工,向学校疫情防控一线倾斜,与其他个人奖项可重复。

    (六)抗击疫情先进集体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学校党委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疫情阻击战、发展主动仗等工作一线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面动员、全面部署、精准施策、团结协作,统筹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2.评选对象为各部门、各学院(含内设机构)、各级党组织,向学校疫情防控一线倾斜。

    二、评选名额

    共评选260名。其中,优秀共产党员4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优秀教师8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70名(含优秀辅导员10名、优秀班主任20名);抗击疫情先进个人5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抗击疫情先进集体10个,由学校联评产生。

    三、推荐程序

    1.个人奖项推荐评选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抗击疫情先进个人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分配名额,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组织推荐评选;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由学工部牵头单独评选。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听取参评人选所在科(室)、系(所)、平台等所属党支部的意见。

    在公示前,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先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其中,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报组织部审核把关;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报教师工作部审核把关;抗击疫情先进个人报党校办审核把关。经审核把关后,由各二级单位在本单位内公示3天。

    2.先进集体推荐评选

    抗击疫情先进集体由各单位自荐或推荐,于2020年12月25日前报党校办审核把关,由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组织联评,并在学校层面公示3天。

    3.发文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相关职能部门2021年1月6日前将评选结果报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办公室复核备案,再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发文表彰。

    请各二级单位及拟推荐人选(集体)认真填写温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抗击疫情先进个人、抗击疫情先进集体登记表及汇总表(见附件2、3)。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组织部(南校区行政楼817A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dzzb@wzu.edu.cn,联系人:徐倩倩,联系电话(内线):778035。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教师工作部(南校区行政楼706A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scjsgz@wzu.edu.cn,联系人:张鲜艳,联系电话(内线):778072。

    抗击疫情先进个人、抗击疫情先进集体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党校办(南校区行政楼914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00112002@wzu.edu.cn,联系人:林萍,联系电话(内线):778822。

 

       

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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