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认真做好本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依照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准备(12月上旬)
1.认真学习《温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知识手册》(附件10),并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不达标者不予办理。
2.填写并准备国家助学贷款材料(附件2)。
3.完成《家长还款承诺书》(附件4),确保家长知晓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二、现场办理(12月中旬)
现场办理的时间暂定在12月9日(下午),具体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1.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二门功课不及格的(含二门)不予受理(补考及格的算及格)(不含选修)。
2.《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7)内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区工作部)意见将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现场签署。
【重要补充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及疑惑,请有意向办理的同学于12月4日上午11:00前到音乐楼309室刘老师处咨询!逾期不候!
联系人:刘老师:86680935(647586)
地 点:北校音乐楼309室;
yl6809永利学工办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