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师发展学校:
为加强教师发展学校指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师范生教育教学实践质量,促进高等教育与教师发展学校协同育人,充分调动教师发展学校教学指导队伍的积极性,强化温州大学与教师发展学校的合作关系,现开展温州大学教师发展学校优秀教育实践指导师(以下简称“优秀实践指导师”)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一)评选对象:凡与温州大学合作的教师发展学校参与温州大学师范生各类教育实践(包括教学、班级管理、教研实习,教育见习,教育研习等)指导的教师,都有机会参加优秀实践指导师的评选。
(二)评选人数:原则同一师范专业每20名师范生可评选教学优秀实践指导师和德育优秀实践指导师各1名;如果一个专业的师范生分配到教师发展学校进行教育实践的人数较为分散,则可在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下、由承担这一专业教育实践的若干所教师发展学校联合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本学期担任温州大学师范生实践指导的教师发展学校教师;
(二)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耐心细致,热情周到,爱护学生;
(三)悉心指导,严格考核,实践指导效果好,受到实习学生广泛好评。
三、评选程序
(一)师范专业所在学院成立优秀实践指导师评选小组,由主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教师发展学校主管领导和我校教育实践负责人为成员。
(二)优秀实践指导师评选小组应在广泛征求我校教育实践指导师、参与实践的师范生的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优秀教育实践指导师候选人名单。
(三)优秀教育实践指导师候选人填写“优秀教育实践指导师申报表”(附件1),由教师发展学校和师范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后盖章确认。
(四)各学院教学科把“优秀教育实践指导师申报表”(附件1)和名单汇总(附件2)并上报教师培养基地,经教务处审核后颁发温州大学优秀教育实践指导师证书。
(五)特别说明:各有关学院和教师发展学校要考虑到今年“疫情”的背景,灵活处理与往常教育实践不一样的情况。
四、推荐材料
请各学院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推荐的优秀指导师汇总表(附件2)及申请表(附件1)报行政楼408B,电子版发至87282752@qq.com,联系人:朱伟。
温州大学教师培养基地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