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截至2020年11月,我校已达最长学习年限、学业警告累计3次及以上、休学期满学生名单已整理完毕(详见附件1)。
根据《温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38号)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上述同学应予退学。请各学院于2020年12月1日前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做出拟处理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汇总审核各学院处理意见,并提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最终结果。
联系人:麻老师 地点:南校区行政楼411 电话:86598090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应予退学处理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