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温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温大教字〔2012〕7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9年立项到期及2018年延期项目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到期及2018年延期项目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由项目组填写延期申请表(见附件2),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二、验收安排
1.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院在11月18日前组织验收初评,结题验收成绩评定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参加验收项目总数的25%。(延期项目最高为合格)
2.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时间初定于2020年11月25日(周三下午),由学校组织专家现场答辩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并组织专家评审校级项目,并对国家级项目进行审议。
三、验收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二份(附件3)。
2.项目研究报告(附件4)二份。内容包括立项背景,意义;项目实施原理、方法、技术路线等;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国家级项目研究报告字数要求10000字以上,校级项目研究报告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
3.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5)及支撑材料集一册:获准授权的专利(含受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实物作品、模型、图片、图纸、公司注册资格证、销售业绩及财务报表等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论文、证书提交复印件即可,统一为A4格式,装订成册)。
四、其他事项
1.校级项目模板格式请将标题中的“国家级”改为“校级”。
2.校级项目相关材料均为一份。
3.本次大创结题项目学校将发放结题证书,请务必按要求填好汇总表7(有汇总表1,汇总表2)。
五、学院补充通知
1.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11月13日16:00前报送;
2.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11月18日16:00前报送。
所有结题材料(附件3、4、5、6、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yxueban@126.com,纸质版交至音乐楼309室。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学院-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刘老师:86680935(647586)
地 点:北校音乐楼309室;
邮 箱:yyxueban@126.com。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