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为了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行政[2018]10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分类
1.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2018级、2019级、2020级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定向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评)。
2.奖金分类
(1)新生学业奖学金:2020级新生(由研招办直接评定)
(2)综合学业奖学金:2018级、2019级硕士研究生
二、评审组织与程序
(一)评审组织
1.在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初步评审和申诉答复等工作。
2.新生学业奖学金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直接评定后,学院组织研究生新生核对确认。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新生除外)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交学院。
2.学院初评。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评审,综合学业奖学金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名额评审拟获奖名单,并在本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研工部。
3.学校评审。校研工部汇总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申报材料,提交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4.申诉处理(公示期内)。如果对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下拨奖金。
三、时间安排
9月18日-9月23日: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研究生申报并初评拟获奖名单;
9月24日-9月29日: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研工部。
四、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过程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获奖学生的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可自愿冲扺当年学费,奖金超出的部分另行发放。
联系人:刘老师:86680935(647586) 北校音乐楼309室
yl6809永利研究生奖助学金
评审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
附件:评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