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班”(以下简称“溯初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至今已经实行11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已经毕业的前十期“溯初班”成员在各地区的教师编制考试中几乎全部名列前茅,从2017年开始,温州市各地教育局已经把“溯初班”学员作为提前批教师招聘的条件之一,浙江各地市教育局对我们溯初班培养的学员也十分认可。根据《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班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89号),经研究决定,温州大学第十二期“溯初班”现在开始招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溯初班”是在现有师范教育基础上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试验班,依托温州大学各师范专业、有效整合温州地区优质教育资源,以提高师范生的教育理论素养、教学实践能力、研究与创新能力和社会竞争能力为目标,以“强技能、重实战、善创新、重个性”为基本定位,以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型教师为宗旨。“溯初班”学员是在我校各师范专业学生入校两年后遴选产生的优秀学生,不打破原学科与专业班级建制,学员在按原专业培养计划学习的同时,修读教师教育“溯初班”辅修专业课程,基本培养模式以实践研修为主,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注重课内与课外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周期为2年。
二、报名条件
“溯初班”学员在我校2018级各专业师范生(本科,不含专升本)中遴选产生,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
1.具有毕业后到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的强烈愿望,身心健康;
2.具备良好的师范技能专业素质、入学四个学期以来的学业成绩位于班级前50%的优秀学生;
3.具有较好的教育学理论基础、口语表达能力、书写能力以及较强的应变能力;
4.溯初班欢迎有报考教育硕士打算的师范本科生报考。
三、遴选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2018级本科师范专业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教学科提出申请。
2.由各有关学院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初选,根据相关专业招生名额的120%-150%确定推荐名单(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并把推荐名单上交教师培养基地。
3.教师培养基地组织专家评委对推荐名单进行综合素质的考核(选拔方法参见附件1),确定第十二期“溯初班”候选学员名单。
4.候选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经过公示后形成第十二期“溯初班”学员名单,并上网公布。
四、招生名额
“溯初班”第十二期招生班额为80人,每专业确保录取2人以上。在学习期间实行过程淘汰制。
五、管理与学业认证
“溯初班”日常管理由温州大学教师培养基地按照教务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具体教学工作由教育学院协助安排。“溯初班”学员在修读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同时,参加由学校组织实施的“溯初班”专门培养计划,实行学分制。学习内容包括理论素养培养、教师技能强化训练、教学实践能力个性化培养、教研创新能力项目实践、教学实践活动等,共40学分。学员按要求完成各类课程规定的学分后准予结业,分别颁发“温州大学教师教育专业辅修证书”和“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班结业证书”。
为减少学生的学业负担,在“溯初班”所修的学分中有8学分可以替代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全校公共选修课的学分。
六、推荐程序与时间
1.学生个人完整地填写“‘溯初班’报名表”(附件3)中相关信息,于2020年9月21日前上交各学院教学科。
2.各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初选后将进入决选的学生报名表、汇总表(附件4)和初选成绩表(附件5)(包括电子版与纸质版)、于2020年9月28日之前提交至温州大学教师培养基地,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3.学校决选时间定在10月8日(国庆中秋长假的最后一天),所有入选决选的学生必须于10月7日前回校。
联系人:朱伟 联系电话:665134
地址:北行政楼416 邮箱:87282752@qq.com
教师培养基地
2020年9月14日
附件1.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班”学员选拔办法.doc
附件2.第十二期溯初班学员名额分配.xls
附件3:溯初班报名表.doc
附件4.溯初班学员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5.评委评分表.xls
附件6: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班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8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