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现就第八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2019年在学生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时间及程序
1.推荐阶段。根据评选条件,6月10日之前,请各学院将推荐参评教师的纸质版材料(附件1)报送学工部,电子材料统一发送545389135@qq.com。
2.联评阶段。学工部牵头召开联评会议,确定“育人典范奖”初步名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审定阶段。初步评定的“育人典范奖”获奖名单报陈国同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三、评选名额及奖金
5名,每人奖励3000元。
备注:“育人典范奖”包括班主任、辅导员15名,2019年校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自动当选第八届陈国同“育人典范奖”,无需再次申报;专任教师5名由学校联评产生。
四、其他说明
1.相应荣誉的获奖时间限定于2019年度,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奖。
2.曾获得“育人典范奖”的教师(参照附件2),不再参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萍(南校行政楼416B)
咨询电话:86596031
附件1+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审批表.doc
附件2:历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获奖名单.doc
温州大学学工部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