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温州大学一流本科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温大党委〔2019〕36号)、《温州大学一流专业建设方案》(温大行政〔2019〕243号)(附件1)、《温州大学一流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20〕38号)(附件2)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已立项国家、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内涵建设以及新一轮国家、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申报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已立项专业点的推进工作,同时将对标2019年一流专业申报条件,开展新一轮一流专业建设情况和申报的摸底工作,并根据反馈提供针对性支持和帮扶,提升拟申报专业的竞争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推进工作
1.实施对象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化学、生物科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工业工程;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
2.重点工作
(1)已获立项的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须对照《温州大学一流专业建设方案》《温州大学一流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标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成效。
(2)根据学校制定的一流专业建设目标体系,结合专业建设的前期基础与规划,填写《温州大学一流专业建设点任务书》(附件3),明确建设期内的总体目标、关键性指标,规划好建设进度,做好经费预算等。
二、新一轮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申报摸底工作
请有意申报新一轮国家、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8个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除外)全面梳理教学建设情况,专业综合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等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以及后续建设的思路等,分析所在专业已立项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情况(重点是地方高校)及剩余评审推荐指标,并填写《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情况信息采集表》(附件4)。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汇总好《温州大学一流专业建设点任务书》(附件3)、《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4)、《温州大学新一轮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摸底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4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xm@wzu.edu.cn。联系人(电话):罗晓敏(661522)、 王春鸯(668099)。
教务处
2020年4月7日
附件1:温州大学一流专业建设方案.doc
附件2:温州大学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3.+温州大学一流专业建设点任务书.doc
附件4.+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5.+温州大学新一轮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摸底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