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现就第八届陈国同奖励基金“明日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级、2017级、2018级全日制在校师范生。
二、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明日教师奖”:
1.省级以上(含省级)师范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2016级学生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均获得学校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并获得“三好学生”者;2017、2018级学生2018-2019学年获得学校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并获得“三好学生”者。
3.在助人为乐、敬老爱亲、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申请阶段:3月28日前向学院(研究生院)提交电子版申请表(附件1)和获奖证书,纸质材料等回校后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评选阶段:学院(研究生院)组织审核申请材料,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组织网络评选。4月11日前将电子版评选推荐名单(附件1、2)发送到邮箱545389135@qq.com,纸质材料等回校后交至行政楼416。
3.学校审核阶段:4月下旬,将评选的“明日教师奖”获奖名单报陈国同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4.表彰奖励:学校将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奖励。
四、评选名额及奖金
1.名额分配:总共40名。本专科生38名,由各学院组织评选;研究生2名,由研究生院组织评选。
学院 |
合计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2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2 |
数理学院 |
2 |
体育学院 |
4 |
外国语学院 |
2 |
yl6809永利 |
4 |
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
15 |
研究生院 |
2 |
合计 |
40 |
2.名额分配参照各学院2016级、2017级、2018级师范生人数确定。
3.奖金:每人奖励3000元。
五、其他说明
1.相应荣誉的获奖时间限定于2019年度(2019.1.1-2019.12.31)。
2.曾获得“明日教师奖”的师范生(参照附件3),不再参评。
六、联系方式
江萍老师:1596872018,660178
学工部(学生处) 校友办
2020年3月17日
附件1: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明日教师奖”审批表.doc
附件2: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明日教师奖”汇总表.xls
附件3:历届获奖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