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校教学督导专家将在第17、18周对各学院本学期实践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
1.基本情况:学院相关专业及实践课程数、指导教师人数等。
2.实践教学相关材料:本学期实践课程教学大纲、运行安排表、成绩评定标准和考核方式,上学期实践课学生档案(含教师指导记录、学生日志、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登记表);有些学院上学期的学生档案已查,请准备这学期实践课的学生档案。
3.实践教学保障:了解相关实践课程的教材或指导书、实践场地、教学设备及实验仪器使用情况等。
4.随堂听实践教学课(如相应课程都已结束或在校外实践,则以检查材料为主)。
5、检查时间:材料检查一般在17、18周的周三上午。
6、其它说明:第17、18周有实践教学安排的学院请核对本学院实践课安排信息(见附件),并在下周二之前反馈给盛老师。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