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19年科研业绩第一次申报登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平台
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见科技处网首页右边栏目或人文社科处网首页左边栏目),进行填报申请。
二、登记范围
我校在编教职员工、离退休教师及柔性引进科研人员2018年尚未申报的、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将在第二次登记时计算奖励,届时另行通知)。相关的科研业绩统计以系统登记的数据为准,不再另行申报,未登记到系统的业绩不予以核算。
三、登记要求
1、学术论文、著作由我校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填报(需列出所有署名合作者,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为学生或校外人员的请注明)并分配业绩,科研获奖、科研平台建设、项目、专利等各类科研业绩由负责人填报并分配业绩。一旦分配完成,今后不能对科研业绩分再行分配调整。
2、SCI、SSCI、EI及ISTP(CPCI)收录的期刊论文请将论文PDF版及收录检索证明的扫描件上传系统(学校图书馆已经检索到的请将检索结果截图上传;没有检索到的请到有资质的机构开具检索证明,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若是外校开具的收录证明请提交原件),其它计入科研业绩统计的期刊论文请将PDF版或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的扫描件上传系统(知网未能检索到的论文请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到学院,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科学技术处或人文社科处,原件审核后返还)。
SCI收录论文根据2018年JCR分区标准注明分区情况【查询网址:www.fenqubiao.com,用户名:wenzhoudaxue,密码:Kjc86596059(注意大小写),按2018最新分区标准核算】,我校对JCR分区情况认定的是大类分区。 其他论文定级标准见2019期刊定级(附件1)。
3、著作请将封面、封底和版次书号页的扫描件上传系统。相关的认定事项见见具体工作通知。
4、科研成果获奖、应用与采纳成果、鉴定(评审)项目及已授权专利须上传证书扫描件,并提交纸质证书原件。
四、科研业绩计分方法
本次科研业绩,2019年1月1日之前立项的项目、平台按照《温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和科研平台分类办法(2017)》认定,2019年1月1日之后(含1月1日)立项的项目、平台按照《温州大学科研项目分类办法(2019年修订)》、《温州大学科研平台分类及运行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认定。科研业绩计算与奖励按照《温州大学科研业绩计算与奖励办法(2017)》、《温州大学艺术创作奖励和业绩计算办法实施细则》、《温州大学柔性引进人才和离退休教师科研奖励实施办法》、《温州大学学术期刊(著作)定级标准(2019年版)》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登记流程及截止时间
科研业绩先由申报人录入系统,学院或部门科研秘书进行初审(系统显示机构通过),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进行复核审查(系统显示学校通过)。
科研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温州大学科研管理系统用户手册(请到科研管理系统下载查看)。
请各学院/部门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19年11月10日前完成申报登记和初审工作,并将纸质材料交科学技术处或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科学技术类 周老师(行政楼701B),电话:86680895(778895)短号:619027
人文社科类章老师(行政楼713),电话:86596018(776018)短号:665363
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