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文化温州建设,着力打造文化人才高地,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温宣通〔2019〕19号),我校将组织第十二批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抵制不良思潮和风气,弘扬正能量。
2.学术水平高,工作实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是本领域公认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或业务骨干。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少数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近年来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在年龄、学历、职称等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1月1日,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其中,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要占一定的比例。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人选要从严掌握。
二、推荐程序和办法
1.人选推荐。根据本次市里通知,推荐人选属于市级宣传文化系统单位的必须通过本单位推荐,市级宣传文化系统外的人才可通过学(协)会推荐;在温高校和大中专院校由所在单位推荐,界别可以分为:理论社科、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产业。我校将严格按照人选条件以及市委宣传部下达的推荐名额(我校推荐名额总数为4名),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各学院、各部门尤其要加强对上报推荐对象政治表现和廉洁情况的把关,我校最终推荐人选将征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2.资格审查。学校将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专业成就评价,按照评选标准和条件进行筛选,提出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并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推荐报送。学校将在综合评审和公示等基础上,填报拟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按照人选的综合条件进行排序报送。
4.确定人选。市委宣传部将按照好中选优、质量为先、总量控制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在各地各单位推荐基础上,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第十二批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三、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内容包括推荐报告、人才推荐表和综合表、相关业务成果材料、证明材料,形成包括资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提供的材料要保证真实有效,如有造假,取消资格。
1.单位书面报告:一式一份,加盖推荐学院或部门公章。
2.人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七份,标准A4纸双面打印,其中一份加盖学院、部门公章;人才综合表(附件3):一式七份,标准A3纸打印;
3.业务成果:每一人选须报送最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作品1至2件(理论社科类为专著或论文,新闻出版类为有关新闻作品、策划或编辑的出版物、网络工作成果,文学艺术类为有关文艺作品,文化产业类为代表业绩的材料),不需报电子版;
4.其他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份)。有关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和有关荣誉的证明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严格推荐程序、广泛征求意见,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荐上来。
请各学院、各部门于7月11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校党委宣传部803B,联系人:潘从义,电话:667263。
Email:xcb@wzu.edu.cn
党委宣传部
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