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校教学督导将在第17、18周对各学院实践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
1.基本情况:该学院相关专业及实践课程数、指导教师人数等。
2. 实践教学相关材料:本学期实践课程教学大纲、运行安排表、成绩评定标准和考核方式,上学期实践课学生档案(含教师指导记录、学生日志、成绩记录表)。
3.实践教学保障:了解相关实践课程的教材或指导书、实践场地、教学设备及实验仪器使用情况等。
4.随堂听实践教学课(如相应课程都已结束或在校外实践,则以检查材料为主)。
5、材料检查一般在17、18周的周三上午。
6、第17、18周有实践教学安排的学院请填写汇总表见附件,并在本周五之前反馈给王老师。
实践周实践教学计划安排汇总表(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