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本学期省教育规划项目、省教育厅(含教师教育)项目和省社科联(含科普)的结题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
(一)省教育规划项目
1、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2、结题成果两份(论文交复印件,专著或教材交原件)。
(二)省教育厅项目
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一式两份;
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3)一式两份;
3、结题成果一式两份(论文交原件及复印件,专著或教材交原件,论文原件将在结题后返还);
4、结题表格中除“校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和“省教育厅意见”两栏外其余均由课题负责人组织填写,其中“院(系)学术委员会意见”请邀请所在学院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填写并签章。
5、2008年(含)后立项项目,除提供以上纸质材料外,还须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奖申报系统(http://www.zjkysz.cn/)进行网上申报,按要求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和研究工作总结。
(三)省教育厅教师教育项目
1、浙江省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终结报告书(附件4)一式两份;
2、浙江省教师教育科研课题进展情况报告书(附件5)一式两份;
3、结题成果一式两份(论文交原件及复印件,专著或教材交原件,论文原件将在结题后返还);
(四)省社科联项目
1、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6)一式三份;
2、结题成果一式六份(论文交原件及复印件,专著或教材交原件,论文原件将在结题后返还);
(五)省社科联科普项目
1、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成果鉴定表(附件7)一式三份;
2、结题成果一式六份(论文交原件及复印件,专著或教材交原件,论文原件将在结题后返还);
3、课题成果已经正式出版的,可免于鉴定,由省社科联普及验收;其余成果须由2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鉴定后,交由省社科联科普处验收,方可结题;
二、流程
1、以上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请先交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
2、各学院、部门负责汇总有关材料:
结题材料:分别将每位老师的结题申报材料单独放入档案袋(不可用信封),档案袋封面贴上该老师结题申请书的封面;填写“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2010年)”(附件8)并签字盖章。
3、各学院、部门将所有材料集中于2010年12月24日前交至人文社科处713。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zukyc@126.com。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中需签章处请手写;
2、所有材料根据规定格式的纸张(A4或16K)打印、复印,左侧两钉装订,其中论文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正文等,有多篇论文者建议到文印室装订成册并加封面、论文目录;
3、课题组成员不得更改,仅限申报材料中列出且实际参与课题研究的成员;
4、结题表格及结题汇总表必须提供电子版,请各学院统一压缩发送,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学院(部门)结题材料”。请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材料,以免耽误结题,影响老师职称评审。
人文社科处
2010年11月10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报表.doc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doc
附件4:浙江省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终结报告书.doc
附件5:浙江省 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报告.doc
附件6: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成果鉴定表.doc
附件7: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8: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