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各学院、各班级:
为了奖励我校德智体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经研究决定,在2010届毕业生中开展“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0届毕业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依据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手册》中的《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
三、时间安排
1、4月30日前各学院将谷超豪奖学金候选者名单(附推荐材料)送交学生处;
2、5月15日之后学校进行联评,公示名单,发文。
温州大学学生处
2010年4月9日
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doc
参考填法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