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温人专[2010]73号)文件精神,2010年我校继续开展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现就做好我校551人才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第一层次人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第二、三层次人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是技工人员的,应同时具有技师资格和高中以上学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市级重点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获得国家和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有影响的基金项目资助;
(2)在学术技术研究、科技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或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学术上取得创新性成绩,或发表的论文被国外权威的检索机构收录;
(4)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并使所在单位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
(5)海外留学人员、外地人才携带科技成果或重大项目来温创业、工作或承担温州市公开招投标科研攻关项目的;
(6)有一技之长、为温州支柱产业发展、培养紧缺技术工人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技工人才。
原已列入“551人才工程”培养的二、三层次人选(2006年度前入选的须为综合考核评估合格以上),可以参加更高层次培养人选的申报。
二、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各部门请于2010年4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送交南校区行政楼人事处师资科715室,联系电话:86598072 林老师 陈老师
所需材料如下:
1.《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信箱rscszk@wzu.edu.cn。
2、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和“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当中填写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和著作(要有封面、目录、正文等内容)、专利证书等,均需有证明材料,按表中项目先后顺序排列后,统一复印成A4纸装订成册,原件须经所在部门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盖章。
三、其他
1、本次申报选拔重点为轻工、海洋开发、现代农业、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机电一体化、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新型材料等学术技术领域以及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的优秀中青年科技、管理、技能人才的选拔培养,同等条件下,向企业一线人员倾斜。
2、文件中的其他要求详见通知原文,表格和通知原文在附件中下载。
请各学院、各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力争把各学科领域,特别是重点学科领域中的真正优秀的科技、管理、技能人才选拔出来,进行重点培养,为促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年”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我校“人才强校战略”,实现温州大学新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人事处
20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