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更好安排2010年人事师资工作,现将有关2010年教师职称申报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人员在我校工作年限不少于一年,科研教学条件按《温州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暂行规定》(行政[2007]42号)文件执行,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1、申报高一级资格。 (1)年限:申报高级的任现职5年(具有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资格的为2年)、申报中级的任现职4年(硕士研究生申报中级资格的为2年);年限破格晋升原则上不能超过1年; (2)学历: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申报高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任职资格的人员,1971年以前毕业,合格学历为本科;1971年以后大学本科毕业(含大普毕业生),经过进修,确认已掌握研究生主干课程(4-6门),学历视为合格; 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音乐、体育、美术、思政等专业教师暂不作要求。 (3)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资格需三个模块、申报高级资格需四个模块应用能力证书。凡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具体免试条件参照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和浙人专[2006]58号文件。 (4)职称外语:具有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资格;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高级资格的可免,凡年满50周岁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职称外语考试不作要求。具体免试条件参照浙人专[2007]80号文件。 (5)研究生主干课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可免;
(6)岗前三门课程合格证书;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仅限于申报教师、思政系列人员)。 2、转评定级。 (1)转评条件: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其他条件同上。转评1年后可以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前后任职年限可以相加计算。
(2)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 硕士研究生确定中级职务。必须符合以下二个条件:
①无职称或具有初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毕业;
②累计工作满3年,且取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1年。
(4) 大学本科毕业生转正定级。
3、以考代评。
图书档案、卫生、会计等系列人员,必须经校评委会评审。
二、报名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如实填写《温州大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请表》,并递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研究生主干课程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所在部门办理申报,所在部门必须同时核实上述证书,并在复印件上盖学院公章;外语、计算机符合免试条件,请填写免试申请表(一式二份,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2)各部门根据个人申请表填写《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请注意教师申报专业一定要按照教育部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进行填写;由负责人签字、盖章,于1月25日之前将申请表、汇总表送人事处师资科,并附电子版。rsc@wzu.edu.cn
联系电话:86598072(内线8072)
联系人:林爱菊
人事处
201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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