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项目申报
(一)申报流程
学生自主申报,依据学院专家评审结果,向学校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含推荐顺序)。学校成立新苗课题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学院推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二)申报条件及对象
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见附件6)、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见附件7)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1、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浙江省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项目必须在本省的行政区域内实施。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专业交叉融合。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2、申报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三)有关事项
1、各班级广泛发动学生进行申报,动员情况将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参考依据。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把关专家评审、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2、本次新苗遴选推荐将向“挑战杯”系列赛事培育项目倾斜,请将“挑战杯”培育孵化项目(含大小挑)尽早纳入新苗人才计划推荐范畴。
3、学院将在院内评审环节做好项目排序(三类项目统一排序),排名第一位的项目直接推荐立项,不再另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最终落选项目择优推荐到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优先立项。
(四)2022年度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8、9、10):所有参与院级评审的项目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项目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本,其中需师生签字、学院盖章的页面请完成签字盖章后,将该页面扫描成图片插入表格相应位置,调整好格式与大小,表格整体需美观、协调)。申报书文件以“学院名称+编号+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商学院001+项目名称”,请与申报汇总表推荐顺序保持一致。
2、申报汇总表(附件11):电子版(EXCEL版本,做好排序),以“学院名称+申报汇总表”规范重命名,按立项时的项目编号排列。汇总表需纸质版一份,排序确认无误后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3、所有规范命名后的电子版本材料统一打包,以学院名称重命名,例如“商学院2022新苗申报”。于2021年1月1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864556021@qq.com。
4、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材料请于2021年1月1日17:00前送至音乐楼309
联系人:学术科技部李怡然 手机:187334737773
学术科技部王明慧 手机:13989577380
立项申报附件:
6、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7、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
8、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9、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10、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11、202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yl6809永利团委学生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