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研究生:
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及《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奖励标准
1.参评范围: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读研究生。
2.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参评条件及成果认定
1.参评条件:详见《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
2.成果认定时间:本次用于申报的成果取得时间为申请人研究生入学至2022年8月31日,且第一署名单位需为温州大学。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奖者,凡在之前申请国奖中使用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三、奖励名额
学校根据各学院2020级、2021级硕士研究生人数比例分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附件2)。我院分配名额为2名。
四、评审组织与程序
(一)评审组织
1.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事宜。纪委书记全程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
2.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答辩、初评、公示等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1.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制定我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并向全院研究生和导师公示。
2.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温州大学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导师推荐签字确认后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3.学院初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学习成绩、科研论文、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选出拟获奖名单,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温州大学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和《温州大学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
4.申诉处理(公示期内)。如果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评审委员会要高度重视评选的程序、结果正当。
2.学院认真组织评审工作,进一步明确奖励导向,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坚持“平等、回避、保密”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民主程序进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3.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评奖通知、评审结果等公布在学院网站,确保广大师生知情。
4.各年级符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请于10日将电子版材料发至zk14470530629@163.com邮箱,纸质版交至学院学工办309A处。
联系人:张凯老师,电话:0577-86680935(592097)。
附件:
1.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3.温州大学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温州大学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5.温州大学(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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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