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实验班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22〕17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大学第十五期“溯初实验班”现在开始招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模式改革
1.由课外辅修转向课内教学。坚持“面向教学一线、提升核心素养、强化师范技能”的培养理念,在不影响现有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前提下,用溯初平台课程替换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育类选修课(3.0学分)和跨专业选修课(5.0学分),通过课程置换的方式,将溯初班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中,从而有效提升师范生的核心素养和强化师范技能,确保溯初班教学工作的规范运行。
2.培养周期前移。新的溯初实验班改为第三学期选拔,第四学期开始授课,至第七学期结业,整个培养周期为2年。通过培养时间段前移,与学员考研、考公、就业的时间错开,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学生加入溯初班学习。
3.统一安排实习。为了提高师范生教育实习效果,严格把好师范技能关,溯初实验班学员的教育实习统一安排在第6学期集中进行,原则上由苏步青学院负责实习安排。
4.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每学期开学前2周内对上一学期成绩进行审核,对学业成绩不达标的学员,给予退出警示,连续2次受到退出警示的学生需退出溯初实验班。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五期“溯初实验班”学员在我校各专业2021级师范生(本科,不含专升本和二专业)中遴选产生,不打破原学科与专业班级建制,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
1.具有成为人民教师的强烈愿望,身心健康;
2.具备良好的教师潜力、入学前二个学期以来的智育成绩位于班级前60%的优秀学生;
3.具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书写能力以及较强的应变能力;
4.欢迎有报考教育硕士意愿的师范本科生报考溯初实验班。
5.提醒:原则上2024年度校师范技能集训队成员从第十五期溯初实验班中选拔产生。
三、遴选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2021级本科师范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教学科提出申请。
2.师范专业相关学院结合本单位办学实际和学科专业特点,综合考虑学生的智育成绩、学科特长、师范潜质以及所获荣誉等因素,制定《xxx学院“溯初实验班”学员选拔办法》,并根据招生名额(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和学生报名情况组织专家对学员进行综合素质的考核,确定上报候选名单。
3.经二级学院选拔推荐后,苏步青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推荐学员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公布。
4.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若某专业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分配名额,学院需要组织选拔实行末位淘汰,确保学生的综合素质符合溯初实验班的招生条件。
四、招生名额
“溯初实验班”第十五期招生名额分配见附件1,总人数为142人,每个专业班级确保至少录取2人以上。
五、管理与学业认证
“溯初实验班”学员的学籍不发生变化,日常管理由专业学院和苏步青学院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苏步青学院将为实验班学生选派优秀师资和提供优良教育资源。“溯初实验班”学员按要求完成溯初平台课程修读并获得相应学分后,将颁发“温州大学教师教育溯初实验班结业证书”。修读的溯初平台课程及学分不再另收取费用。
六、推荐程序与时间
1.学生个人完整地填写《“溯初实验班”报名表》(附件2)中相关信息,于2022年12月16日(周五)12:00前上交各学院教学科。
2.各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委进行选拔,于2022年12月21日(周三)12:00前将《xxx学院“溯初实验班”学员选拔办法》《“溯初实验班”报名表》(附件2)和《溯初实验班候选学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20200035@wzu.edu.cn,纸质材料交到北校区行政楼503教学科。联系人:王彬,电话:86688592。
教务处
苏步青学院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