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用工部门:
为扎实做好开学初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各学院须按照要求,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畅通,要在新生报到处设立“绿色通道”现场服务点,并明显摆放“绿色通道”标识,如有暂时无法缴纳学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迎新系统”中的“绿色通道”模块线上申请,办理入学报到。学院辅导员请及时慰问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特别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同时,学校针对部分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准备了“绿色通道”慰问金,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将“绿色通道”慰问金学院汇总表(附件2)于9月15日前交至学工部资助服务科,邮箱:545389135@qq.com,主题“XX学院+绿色通道慰问金”。注意:上报的“绿色通道”慰问金获得者,学生本人必需要通过迎新系统的“绿色通道”申请入校,同时学院辅导员要在迎新系统的“绿色通道”内完成审核的学生。请各学院及时收集未报到的新生信息,要逐一联系,了解具体原因,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入学。
二、深入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解读
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是实现应助尽助的前提,学工部(学生处)已经将《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现行学生资助政策指南》、《温州大学学生手册》随同录取通知书寄给新生,各学院要采取班主任培训、主题班会等方式大力宣传、解读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参照附件3),确保新生人人知晓。
三、认真排摸暑假期间学生意外变故情况
各学院须全面掌握学生暑假期间遭遇意外事故或疫情、台风、地震、泥石流、洪涝等灾害情况,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织好学生在 9月20日前在学工系统中完成申请,学院资助辅导员在9月25日前完成审核。“暑期意外变故补助”仅限在今年暑假期间发生的意外变故申请,学生申请步骤:学生登陆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选择“暑期意外变故补助”-填写申请理由并上传相关附件照片(注意是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提交-学院审核-学工部审核。
如非寒暑假期间,却因为临时变故需要申请补助,请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生申请步骤:学生登陆学工系统-学生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申请-选择“临时性困难补助”-填写申请理由并上传相关附件照片(注意是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提交-学院审核-学工部审核。
注意:“暑期临时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请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不要重复申请。
四、精心做好新生的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
做好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是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的前提,务必高度重视。各学院遵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相关附件》(附件4),于9月20日前完成新老生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将电子版《XX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汇总表》以“XX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为主题,发送至邮箱545389135@qq.com,其余的材料请大家做好过会、公示、归档工作。同时,根据省里要求,所有经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必须完成省“一窗受理”平台系统的认定操作,具体操作步骤之后另行通知。
五、确保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
1.用工部门岗位申请
(1)岗位申请:2022年9月5日前,各用工单位在学工系统内,先申请2022-2023学年的用工岗位,其中教室卫生管理员、卫生打分员岗位由学院根据本学期课程安排自行设置。各用工部门负责岗位学生的招聘、培训和管理。请各用工部门务必根据下半年勤工经费额度来对岗位数量进行设置,合理安排勤工岗位,防止出现经费不够,导致无法发放勤工工资的情况(查询途径:学工系统-勤工助学-经费酬金管理-经费划拨-2022年)。
(2)各用工部门的岗位申请流程:用工部门管理员登录学工系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用人单位岗位申请--申请(选择2022-2023学年)
(3)注意事项:“岗位性质”选择“长期岗位”;“困难生数”与“需求人数”数量要一致;“有效时设置”选择“限时”;“是否受岗位申请数限制”选择“是”;“岗位开始日期”选择“2022.9.1”,“岗位结束时间”选择“2023.8.31”。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19〕152号)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对资助工作的专项审计报告要求,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只聘用2022-2023学年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各用工部门合理安排勤工岗位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学工部审批。
(4)管理员权限设置:各用工单位确定一位勤工岗管理员,默认之前的勤工岗管理员,如个别岗位管理员有所变动,请于9月5日前将更改的管理员信息表(附件5)发到邮箱545389135@qq.com,主题为“XX部门/学院+勤工管理员信息更改”,学工部统一为新的管理员开通权限。
2.学生岗位申请及上岗时间
用工部门岗位审核后,在学院完成贫困生认定后,学院可通知学生在学工系统申请有意向的勤工岗位。用工部门审核通过勤工学生的申请后,即可通知该生上岗。学生的申请岗位、退岗等,用工部门可自行在学工系统中完成。
具体操作如下:
学生退岗流程:管理员登录学工系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岗位人员维护→选择退岗人员→人员退岗→退岗。
学生申请勤工岗位后,各用工部门的对申请学生的审核流程:管理员登录学工系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学生岗位审核→选择申请人员→审核→填写审核结果和意见→确定。
各用工部门寻找意向勤工学生:管理员登录学工系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待岗学生库里寻找待岗学生。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室卫生管理岗位人员(包括教室卫生保洁员、教室卫生监督员与教室卫生总负责人)从第三周周一(9月12日)开始上岗工作,前两周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教室卫生打扫;各学院要在前两周内做好人员安排,避免因学生离岗导致教室卫生无人打扫现象。其他岗位学生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上岗,具体上岗时间由用工单位自行安排。
3.暑期7、8月份的勤工工资报送,请各部门务必在8月30日前,在学工系统完成提交,之后系统将关闭。提交方式:用工部门管理员登录学工系统-勤工助学-经费酬金管理-酬金发放-分别选择2022年7月和2022年8月-录入工时-保存。
六、做好暑期学生资助对象家访慰问后续工作
各学院要整理好暑期家访学生资助对象的相关材料(少量高清原图、小结等),于9月15日前发送至545389135@qq.com,主题为“XX学院+暑期家访材料”,其余材料学院自行做好存档工作。
七、通知生源地贷款学生相关信息填写工作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办理的要求,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完毕信用助学贷款后,需要高校在限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回执录入,请各学院通知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新老生,务必在9月12日前在网上完成《2022-2023学年温州大学学生生源地贷款信息调查》的填写。
八、学生学费缓交办理
如有学生需要办理学费缓交,学生需填写《温州大学学宿费缓交申请表》(附件6)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XX学院学费缓交汇总表》(附件7),各学院请通知学生务必于9月15日前申请(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者,后续不再受理),学院请在9月18日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的纸质版附件6送至学工部416办公室盖章,盖章后的纸质附件6学院自行存档。学院只要上交电子版附件7即可,电子版附件7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545389135@qq.com,主题“XX学院+学费缓交汇总”。
注意:
1.以下学生需申请学费缓交:计划校园地贷款/已办理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服兵役,学校尚未学费补偿和减免的/免费师范生/新疆或西藏享受地方政策免交学费的。
2.如果申请的国家贷款金额或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减免的金额小于学宿费,差额部分如果没有申请学费缓交,请及时缴费,防止出现因存在差额部分而欠学宿费的情况。
3.因学费减免资助项目名额有限,如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计划申请学费减免的同学,请先申请学费缓交,类型选择”家庭经济困难“。
资助服务科联系方式:江老师,86596031/660178。
温州大学学工部(学生处)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