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13〕159号),《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行政〔2022〕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实际,现将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名额及奖励金额
我院推荐分配名额为2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二、参评条件及成果认定
1.参评条件:详见《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
2.成果认定时间:本次用于申报的成果取得时间为申请人研究生入学至2023年8月31日,且第一署名单位需为温州大学。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奖者,凡在之前申请国奖中使用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三、评审组织与程序
(一)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答辩、初评、公示等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1.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
2.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须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优秀事迹说明、全部科目的成绩单及其它相关支撑材料(含电子版),推荐意见一般应由导师填写。
3.yl6809永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会,申请者就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等情况现场公开答辩。答辩完成后,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每位答辩者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拟公示名单。
4.学院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四、工作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工作。
2.认真组织评审工作,进一步明确奖励导向,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坚持“平等、回避、保密”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民主程序进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3.制定的实施细则、评奖通知、评审结果等须在学院网站等公共平台上发布,确保广大师生知情。
4.各班级务必在9月28日前将初评材料报送院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工办),纸质版送至学工办309A室,电子版发送至ZK14470530629@163.com, 邮件主题标明“XX+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77-86680935。
yl6809永利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