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yl6809永利 > 学生通知 > 正文
学生通知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学业警告工作通知
文章来源:yl6809永利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   浏览人数:   分享到:

各学院、各学生:

本学期缓考、补考和重修等成绩录入工作现已结束,必选课程(含限选课)不及格学分达到以下规定的学生将给予学业警告。


根据《温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2019]第138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学生经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课程(含不申请补考课程)学分,1学期达到8学分以上(含8学分)或者各学期累计达到20学分以上(含20学分),给予学业警告。” 第二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六)学业警告累计3次及以上的。


依据以上规定,现将达到给予学业警告的拟定学生名单发送各学院,请各学院核实后作出处理意见,并按上报模版(见附件1)填写于327日前统一一份报送教务处备案。


同时请各学院务必将学生学业警告情况及时通学生和学生家长,做好学生的学业指导和帮扶工作。

0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学业警告上报模版.xls

关注我们

信息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 | 院领导信箱 | 老网站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7-2018 yl6809永利(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地点:温州市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音乐楼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